(亞庇16日訊)一名土地測量局行政助理因10年前提交虛假文件和土地徵用補償索賠,被罰款共計1萬4000令吉。
54歲被告安冉莫哈末奧斯曼被控於2014年6月2日,身為土地測量局根地咬辦事處收稅官行政助理,向該局提供假文件和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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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假文件是當時的蘇克-土律-西挪亞公路提升項目第二期的徵地補償索賠,但事實上提交索賠的土地地主未受該項目影響。
被告在2009年反貪汙法令第18條文下面對5項主要提控,並在刑事法典第471條文下面對5項代替控罪。
被告今日在專審貪汙案地庭法官賈森祖加面前否認5項主要罪狀,但承認5項代替罪狀。
法庭判處被告第4和第5項替代控狀罪名成立,至於第1至第3項替代罪狀則納入考量(TIC)。
法庭判處被告2項罪名各罰款7000令吉,若未繳款則以坐牢3個月替代。
朱斯丁繳清罰款。
此案由諾杉沙哈隆擔任主控官,被告沒有律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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