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0日訊)史那浪區州議員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今日援引議會常規,指控沙巴財政部長拿督馬西迪曼俊週二在州議會惡意中傷他,要求州議長指示馬西迪撤回言論。
沙菲益在州議會援引議會常規第43(6)條文提出動議,表示他昨日因病早退,馬西迪卻在他離開後,對他發表惡意指控,要求州議長拿督卡特辛裁決,指示馬西迪收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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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益也是沙巴前首長。他澄清,沙巴發展銀行已採取行動,與欠貸不還的西馬公司接洽,要求對方償還債務,並非如馬西迪所言沒有采取行動。
他說,該公司當時已繳付部分貸款,亦表明會重組債務,沙巴發展銀行才決定讓對方重組債務,若無法落實債務重組,才向對方採取法律行動。
“我也不曾如馬西迪所言,在主持沙巴發展銀行會議中批准該公司發行債券來拯救沙巴國際石油公司,這是不正確的。”
各執一詞吵了10分鐘
馬西迪隨後站起反駁,堅持只是闡述沙巴發展銀行的會議記錄及國家稽查報告內容,不存在惡意指控,也不願撤回針對沙菲益的言論,甚至放話願交由特權委員會處置,以證清白。
雙方各執一詞,進行長達近10分鐘的爭執。
州議長隨後表示,他會翻閱週二州會記錄,確認馬西迪是否如沙菲益所言,對他發表惡意指控,並在週四就此事進行裁決。
提發債券為建碼頭水壩
此外,沙菲益指出,他曾在沙巴發展銀行董事會議中提及發行伊斯蘭債券,但該總額為150億令吉的債券來用作推動古達深水碼頭及吧巴水壩項目,與拯救沙巴國際石油公司無關。
他也表示,提出建議發行債券拯救沙巴國際石油公司的是當時執政沙巴州政權的國陣州政府,而馬西迪及沙巴首長拿督哈芝芝當時是國陣州內閣部長,理應知曉此事。
沙菲益重申,他沒有主持過任何批准沙巴發展銀行發行債券拯救沙巴國際石油公司的會議,指或許銀行管理層曾召開會議議決同意發行債券,但董事局不曾批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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