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0日訊)因殺人而被判死刑的50歲死囚大衛(化名)於今年4月23日,獲上訴庭改判監禁,逃過一死。
大衛被指控在2001年深夜在東貢岸鎮一家便利店殺死1名工人及打傷另1名工人,在刑事法令第302條文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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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8年,大衛在監獄服刑,過著死囚生活。
大衛在今年豐收節和哈芝節期間接受“關愛聯繫”( Jalinan Kasih )節目專訪時,表示感激上訴庭改判監禁刑罰,讓其無需面對死刑。
他堅稱自己沒有殺人,他是被人誣害。
大衛是獲選參加關愛聯繫計劃的29名囚犯之一,相關計劃下,當局讓囚犯與家人相聚慶祝節日。
大衛表示,這項活動對他來說最有意義的,因為這是他首次有機會與家人相聚慶祝豐收節。
“媽媽也一起來慶祝,我希望母親永遠健康。”
“我還有3年就可出獄,母親不斷提醒我在獄中要行為良好,希望可以通過釋囚特許計劃提前獲釋。”
大衛以自身的慘痛經歷為例子,提醒人們勿在深夜外出,因為他就是在深夜外出的時候,被人誣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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