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7日訊)我國稅務及會計專家拿督孔令龍今日告訴商家,政府從今年8月1日起到2025年7月1日,將分階段落實電子發票制度,在此期間,不會強制商家須用電子發票才能獲得稅務扣賬。
他提醒商家,在明年6月30日之後,必須要使用電子發票,即便在次階段,商家因不清楚公司年銷售額已超過2500萬令吉的情況下沒使用電子發票,也會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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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違反電子發票措施的刑罰為罰款200令吉到2萬令吉或加6個月監禁。
凡做生意必開電子發票
孔令龍以生動的例子和淺白易懂的語言,向與會者傳授我國政府推行電子發票措施的基本知識、流程和如何準備電子發票時代的到來。
簡單來說,凡是做生意、收錢的,就要開電子發票。
他說,根據內陸稅收局去年公佈的數據,影子經濟大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20%,導致我國每年損失700億令吉稅收,要減少稅務漏洞,最有效的其中一個方法是實施電子發票。
特定情況 買方開發票
孔令龍說,電子發票最大的優點是透明化,同時降低人為疏漏,相較於消費稅年代的稅務發票,電子發票可提供更完整資料堵住更多的稅收缺口,增加國家稅收。
他表示,電子發票和傳統發票最大的區別在於,電子發票不僅是賣方開給買方,在某種特定情況之下,買方也得開電子發票給賣方。
他說明,企業對企業(B2B)的交易必須有電子發票,企業與消費者(B2C)之間的交易則可以在消費者要求下才開電子發票。
比較麻煩的是消費者對企業(C2B),例如消費者把私人產業租給某公司,則是反過來自己開電子發票(self-billed e-invoice),以便可以做賬。
研究納入通用付款App
孔令龍表示,政府正在研究把電子發票納入國人普遍使用的電子付款手機應用程序,例如touch n go,只要買方需要電子發票,用應用程序掃碼就可以完成。
目前,我國落實電子發票系統是不能回溯日期和無法修改,收下發票者必須在72小時之內用發票上的二維碼向稅收局拒收發票,逾期則拒收無效。
孔令龍指出,需要開電子發票的機構包括協會、群體、分行、商業信託、合作社、公司、責任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產業信託基金、產業信託、房地產投資代表處、信託機構和單位信託。
他也說明,不需要電子發票的企業開銷計有員工薪酬、 養老金、贍養費和股息,若企業提供獎學金則需要電子發票。
他表示,新措施下每項交易都須開電子發票,但有七種行業不能開每月綜合發票,包括汽車、航空、奢侈品及珠寶(暫時被允許,直至另行通知)、建築、建築材料的批發及零售、合法的投注及賭博、向代理商/經銷商/分銷商付款。
另外,他表示實施電子發票並不需要更換會計軟件,中小企業可使用政府的軟件或手機應用程序如touch n go的接口(API),鏈接會計軟件和內陸稅收局的系統。
他也鼓勵商家尤其中小企業善用政府提供的援助,包括提供給中小企業的數碼化援助金,以提升或購買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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