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罗里跟车员无照驾驶,图以150令吉贿赂警官,今日在亚庇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判罚1万令吉及监禁2天。
被告为21岁的莫哈末阿斯拉菲,他今日在亚庇贪污特别法庭上面控及聆听控状后,在地庭法官贾森朱加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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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车女友也没身份证
被告被控在2023年4月23日晚上9时30分在敦法路以150令吉贿赂一名助理警监警官换取不被对付,当时他被查获无照驾驶,同车女友也被查获没有身份证。
他的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24(1)条文,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或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判处被告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2天,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150令吉的贿金也被充公国库。
控方代表为反贪会官员诺善沙哈伦,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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