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26日讯)2名相识男子结伙持巴冷刀打劫女教师,今日被判10年监禁打3鞭。
斗湖地庭法官罗斯里阿末是在20岁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和43岁被告韩查阿兹利俯首认罪后,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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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是失业本地青年,第二被告是印尼籍建筑工人。
两人被控于今年3月15日清晨5时40分,在甘榜巴锡布迪的女教师住家,用足以致伤或致死的巴冷刀和尼龙绳打劫女教师。
两人触犯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被提控。根据第39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397条文则施行鞭笞。
法官判处两人从被捕日(3月15日)算起服刑,韩查刑满后移交移民局法办。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沙聂占负责主控,2名被告无律师代表。
图销毁赃物次被告再判监3年
另一方面,次被告韩查今日也在推事庭面对试图销毁赃物的罪状,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3年。
被告被控于同一天打劫女教师后,试图销毁女教师的手提包、钱包、银行卡、大马卡、驾照等物件。
被告触犯刑事法典414条文(隐藏或出售或销毁任何明知为贼赃的财物),一旦定罪可判处坐牢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庭主唐史迪温马兰尊谕令被告从被捕日起服刑。
此案由检控官英丹占林负责提控,被告无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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