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沙巴一名卫生官员滥权批准自己的公司提供食物和器材等总值逾3万令吉工程,他面对的20项控状罪名成立,被罚款24万令吉及每项控罪坐牢1年。
专审贪污案地庭法官贾森祖加今日宣判45岁的被告亨利乌宁,其中15项每项罚款1万令吉,另5项各罚1万1250令吉至2万262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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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告无法缴付总数24万670令吉罚款,则以每条罪加监3到6个月代替。
被告被控于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期间,利用吧巴县卫生局环境卫生副官职权,为自己公司标下各种活动和会议的餐饮供应,以及办事处器材采购和小型装修工程,价值从180令吉到4525令吉不等,合计3万零793令吉。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贿金总额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批准被告在14天内提出上诉申请,并允许被告以2020年8月26日所缴担保金保释外出。
此案由反贪会官员祖卡奈主控,爱德华保罗律师为被告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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