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8日訊)鬥湖高等法庭宣判一名華裔修車工在2年前販運近200公斤冰毒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法官林福龍博士宣判時指出,控方提供了確鑿的証據証明被告戴志強(譯音,51歲)知道持有199公斤950.1克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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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重量 歷年之最
他說,雖然這是被告首次犯錯,但是,法庭在下判時也考慮到毒品的重量是沙巴迄今為止最大的一宗。
他解釋,在過去3年,鬥湖高庭審理的毒品重量為數公斤至35公斤,尚未處理過如此大宗的毒品案。
被告被控在2021年9月6日晚上7時30分在鬥湖甘榜巴都巴容販運毒品,因此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受罰。
觸犯這項法令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或如非死刑即必須鞭笞最少15下。
副檢察司胡曼呼籲法庭判被告死刑。他說,雖然法庭可決定判被告死刑或終身監禁(30年),但是,他席望法庭考應被告販運毒品的重量和公共利益。
法官在下判之前,被告被容許求情,但被告選擇保持沉默。被告是由達明阿措律師為他辯護。
這也是自去年7月4日不再強制死刑以來,首宗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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