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8日讯)斗湖高等法庭宣判一名华裔修车工在2年前贩运近200公斤冰毒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法官林福龙博士宣判时指出,控方提供了确凿的証据証明被告戴志强(译音,51岁)知道持有199公斤950.1克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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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重量 历年之最
他说,虽然这是被告首次犯错,但是,法庭在下判时也考虑到毒品的重量是沙巴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宗。
他解释,在过去3年,斗湖高庭审理的毒品重量为数公斤至35公斤,尚未处理过如此大宗的毒品案。
被告被控在2021年9月6日晚上7时30分在斗湖甘榜巴都巴容贩运毒品,因此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受罚。
触犯这项法令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或如非死刑即必须鞭笞最少15下。
副检察司胡曼呼吁法庭判被告死刑。他说,虽然法庭可决定判被告死刑或终身监禁(30年),但是,他席望法庭考应被告贩运毒品的重量和公共利益。
法官在下判之前,被告被容许求情,但被告选择保持沉默。被告是由达明阿措律师为他辩护。
这也是自去年7月4日不再强制死刑以来,首宗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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