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一名前律师性侵女友的女儿,遭亚庇地方法庭判处监禁6年及鞭笞一下。
55岁被告郭凯福(译音)被控于2019年4月23日及5月15日,在兵南邦一座公寓单位内性侵11岁女童,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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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艾尔茜宣判被告罪成,同时下令被告在服刑期间需接受心理导导,并在刑满后需接受警方监管行为3年。
被告不满地方法庭判决,欲提出上诉。地庭法官批准被告暂缓受刑。
法庭批准被告由一名本地人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等待高庭的上诉结果。
控方在审讯过程,共传召了6名证人,指证被告罪行;被告除了自己供証之外,也传召1人証人。
本案是由副检察司罗查娜阿都哈迪主控,被告自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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