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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发布: 8:51am 01/03/2024

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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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沙州宪法第6(7)条款 沙律师:有弊有利

(亚庇29日讯)沙巴律师认为,重新恢復第6(7)条款是极为复杂的问题,州政府有必要纳入更多利益攸关者进行讨论,确保此事能完善落实。

沙巴律师协会前主席拿督陈权芳今日指出,各方对州政府是否应恢復州宪法第6(7)条款存有不同意见,甚至指控一旦恢復相关条款会导致沙巴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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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文告中指出,恢復州宪法第6(7)条款会否导致政权不稳定是个复杂的问题,也没有直接了当的答案,但最终依然胥视州政府的决定及判断其利弊。

“我们也必须认真考虑恢復相关条款所能带来的潜在利弊,以及考虑沙巴州的政治环境,取决于多项因素。”

陈权芳也指出,该条文所阐明的“多数议席”成为争议的焦点,法庭在2018年就丹斯里慕沙阿曼入禀诉讼州元首敦朱哈的案件中,已裁决“多数议席”的定义在于掌握绝对多数,即过半议席,而非慕沙所言的相对多数的议席。

他说,法庭当时也裁决,若没有相关条款作为指引及解释“多数”的定义,可能会导致政权不稳定,该条款的存在可减少潜在的操弄及衝突空间。

“该案件同样也突显法令要具备明确法律语言,以及确保州元首的自由裁量权,以及组成稳定政府间能提供明确方针的重要性。”

沙巴州政府去年在州议会三读通过沙巴州宪法修正法案,删除州宪法第6(7)条款,引起反对党的批评。

民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日前也强调,若民兴党再次执政沙巴州政权,会恢復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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