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25日訊)2名男子因酒駕而在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其中一人認罪後被罰款1萬令吉,坐牢1天和吊銷駕照長達2年。
這2名被告均為男性,分別24歲和33歲。他們因酒後開車,牴觸2020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第45A(1)條文。一旦罪成,可面臨監禁最長2年,罰款最高3萬令吉,以及吊銷駕照不少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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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今日在推事庭面控,24歲的被告認罪後,被推事諾法依莎嘉菲裡處以罰款1萬令吉,坐牢1天和吊銷駕照長達2年的刑罰。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5個月替代。
至於33歲被告不認罪並要求審訊,推事準他由2名本地擔保人以14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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