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9日訊)沙巴規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上限為每月50令吉,此殖民地時期制定的法律被視為不合時宜。
沙巴律師協會前主席拿督陳權芳表示,沙巴自殖民地時期頒佈的贍養法令仍然有效,並約束法庭不得給予此類子女更高或更合理的每月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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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有關配偶和子女撫養費的法令已過時,對婦孺的保護不足。
“其過時的條款無法解決現代經濟的現實問題,導致對受撫養人的經濟支持不足,尤其是非婚生子女。”
他說,該贍養法是沙巴許多需要修訂更新的過時法令之一,這些不合時宜的法律阻礙了沙巴發展與進步。
“這些法律有許多可以追溯到殖民時代,甚至更早,但卻無法解決當代的問題和需求,造成了不確定和低效率的環境。”
過時土地法阻礙開發
陳權芳舉例說,沙巴的土地法令和分層地契法令複雜繁瑣,阻礙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開發。
“過時的程序和術語導致土地交易緩慢且成本高昂。”
此外,他指沙巴礦產法尚未生效,未能為採礦業提供一個清晰而全面的框架,阻礙了這個重要經濟領域的投資和發展。
“其他州法律,如輕微罪行條例也過時,因為處罰和程序不能有效解決輕微犯罪問題,導致審判案件積壓。”
促成立法律改革委會
陳權芳認為州政府有必要成立一個法律改革委員會,對州法律進行全面審視和改革。
“相關專門委員會可以系統化審視所有沙巴法律,並找出那些急需改革的法律。”
“委員會成員可包括法律專員、學者和民間組織代表。”
他說,沙巴律師協會此前曾向州政府提出這項建議,但州律政司署沒有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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