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9日讯)沙巴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上限为每月50令吉,此殖民地时期制定的法律被视为不合时宜。
沙巴律师协会前主席拿督陈权芳表示,沙巴自殖民地时期颁布的赡养法令仍然有效,并约束法庭不得给予此类子女更高或更合理的每月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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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有关配偶和子女抚养费的法令已过时,对妇孺的保护不足。
“其过时的条款无法解决现代经济的现实问题,导致对受抚养人的经济支持不足,尤其是非婚生子女。”
他说,该赡养法是沙巴许多需要修订更新的过时法令之一,这些不合时宜的法律阻碍了沙巴发展与进步。
“这些法律有许多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甚至更早,但却无法解决当代的问题和需求,造成了不确定和低效率的环境。”
过时土地法阻碍开发
陈权芳举例说,沙巴的土地法令和分层地契法令复杂繁琐,阻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开发。
“过时的程序和术语导致土地交易缓慢且成本高昂。”
此外,他指沙巴矿产法尚未生效,未能为采矿业提供一个清晰而全面的框架,阻碍了这个重要经济领域的投资和发展。
“其他州法律,如轻微罪行条例也过时,因为处罚和程序不能有效解决轻微犯罪问题,导致审判案件积压。”
促成立法律改革委会
陈权芳认为州政府有必要成立一个法律改革委员会,对州法律进行全面审视和改革。
“相关专门委员会可以系统化审视所有沙巴法律,并找出那些急需改革的法律。”
“委员会成员可包括法律专员、学者和民间组织代表。”
他说,沙巴律师协会此前曾向州政府提出这项建议,但州律政司署没有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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