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5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今日表示,海外產子公民權修正案修正條款中,闡明可自動獲得公民權的僅限於一代人,其子女(第二代)無法自動成為大馬公民。
他指出,這意味著我國女子與外國配偶結婚並在海外產子後,她的孩子在法律下可自動成為大馬公民,但孫子及曾孫等則必須透過申請來獲得大馬公民權。
ADVERTISEMENT
“這是內政部為確保沒有人能擁有雙重國籍而制定的其中一項控制措施,避免雙重國籍問題不受控制。”
賽夫丁今日在吧巴為吧巴移民局的“愛心之家”主持開幕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內政部已研究其他國家的案例,相關國家做出類似的修正時,是採用前瞻性的做法。
他也強調,我國法令不承認雙重國籍。
賽夫丁表示,目前政府準備修正聯邦憲法第14(1)(b)條文,納入“母親”一詞,目的在於讓大馬女子的孩子能透過法律獲得公民身份。
“依據目前的法律,若妻子是大馬公民,丈夫是外國公民,孩子的國籍將依據父親的國籍,如果我們修正憲法條文後,她的孩子將能自動獲得大馬公民身份。”
他說,修正案中同樣也增加條款,即孩子年滿18歲後有權根據父親或母親的國籍,決定本身的國籍,但必須告知政府他所選擇的國籍。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