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今日表示,海外产子公民权修正案修正条款中,阐明可自动获得公民权的仅限于一代人,其子女(第二代)无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他指出,这意味着我国女子与外国配偶结婚并在海外产子后,她的孩子在法律下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但孙子及曾孙等则必须透过申请来获得大马公民权。
ADVERTISEMENT
“这是内政部为确保没有人能拥有双重国籍而制定的其中一项控制措施,避免双重国籍问题不受控制。”
赛夫丁今日在吧巴为吧巴移民局的“爱心之家”主持开幕礼后,在新闻发佈会上表示,内政部已研究其他国家的案例,相关国家做出类似的修正时,是采用前瞻性的做法。
他也强调,我国法令不承认双重国籍。
赛夫丁表示,目前政府准备修正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纳入“母亲”一词,目的在于让大马女子的孩子能透过法律获得公民身份。
“依据目前的法律,若妻子是大马公民,丈夫是外国公民,孩子的国籍将依据父亲的国籍,如果我们修正宪法条文后,她的孩子将能自动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他说,修正案中同样也增加条款,即孩子年满18岁后有权根据父亲或母亲的国籍,决定本身的国籍,但必须告知政府他所选择的国籍。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