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6日訊)土團黨入稟法庭申請司法審核,要求騰空4名沙巴前土團黨國會議員的國會議席申請遭遇挫敗。
法官:法庭無權覆核議長決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瑪吉星今日以法庭無權覆核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的決定為由,駁回土團黨提出的司法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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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宣判時也指出,聯邦憲法第63條文闡明國會下議院的會議不受法庭干涉,從而維護三權分立的原則,法庭因而駁回土團黨的司法審核,惟無需支付堂費。
土團黨是在4月17日由副主席拿督斯里羅納建迪及執行秘書拿督蘇海米耶雅入稟法庭,就國會下議院議長拒絕騰空4名沙巴前土團黨國會議員議席的決定申請司法審核。
他們把佐哈里及4名沙巴前土團黨國會議員,即拿督阿米佔(吧巴)、凱魯費道斯(三腳石)、拿督佐納丹雅辛(蘭瑙)及拿督末巴利(實必丹)列為答辯人。
土團黨在該司法審核申請指出,儘管該4名國會議員是以沙巴人民聯盟標誌上陣大選,但沙巴首長兼沙盟主席拿督哈芝芝諾在去年12月10日聲稱,包括該4名國會議員在內的前土團黨領袖宣佈退黨。
該黨指出,該4名前土團黨國會議員在去年12月19日出席大選後首次國會下議院會議時,坐在執政黨的席位,顯示他們有意退出土團黨。
土團黨指出,該黨在12月21日向上述4名國會議員發出終止黨籍的通知,通知他們不再是土團黨黨員後,已依據根據聯邦憲法第49A(3)條文,向佐哈里發出書面通知,告知議長騰空4名國會議員的議席。
佐哈里在今年1月16日以該4名國會議員已作出解釋,他們的行為也不觸犯反跳槽法令及土團黨黨章為由,裁決無需騰空他們勝出的議席。
土團黨隨後以佐哈里的決定是非法、越權及濫用自由裁量權,入稟法庭尋求法庭宣判,撤銷佐哈里上述決定,並騰空4名沙巴前土團黨國會議員的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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