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6日訊)亞庇高庭法官拿督陳賜榮今日希望“囚犯被獄卒毆打致死”案件的判決,能獲得大馬監獄局及聯邦衛生部的重視,改善雙方對待患病囚犯的標準作業程序。
陳賜榮在宣讀判詞時指出,在控方所傳召的證人供證時,已表明死者在古打毛律監獄期間,曾被帶往古打毛律醫院治療,醫生也診斷出死者患有病毒性腦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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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控方第三證人拉希瑪醫生因當地缺乏適當的診斷與治療設施,把死者轉介至亞庇伊麗莎白女皇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
“死者在2019年10月1日中午12時01分抵達醫院急診部,隨後被轉介至神經病房,並在2日出院,送到甘拜園監獄收押。”
移交監獄局沒告知患病
“醫院把死者移交予監獄局時,沒有告知監獄局死者患有腦膜炎,也沒說明腦膜炎會伴隨行為失控等症狀,以致監獄局對此事毫不知情。”
法官表示,死者在出院當晚就出現行為失控且伴隨著攻擊性行為的情況,監獄局也為死者穿上拘束衣及安排獨立牢房進行收押。
他指出,獄卒對死者進行訓導,期間也使用武力,此舉也加重死者的腦部創傷,最終在4日死亡。
他說,若院方在診斷死者患有腦膜炎後,清楚地向監獄局講解該疾病所會出現的症狀,監獄局料會進行妥當安排。
他希望此事能成為醫院和監獄局的教訓,讓雙方日後在處理患病囚犯時能有所警惕,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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