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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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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37am 23/10/2023

大马建国契约

MA63

陆税收局

大马建国契约

MA63

陆税收局

楊德利:應依生產總值估算 稅收局徵稅額 對沙不公

(亞庇22日訊)沙巴前首長拿督楊德利今日指出,大馬內陸稅收局在沙巴的徵稅額,不能作為沙巴40%可索回淨稅收的估算標準。

“這是因為在沙巴營業的許多上市公司,都是由吉隆坡總公司呈報並支付稅款,這些公司在沙巴的賺益被納入集團整體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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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大馬內陸內收局在沙巴的徵稅額作為估算標準,對沙巴不公平,合理的做法是依據沙巴生產總值作為估算標準。”

也是現任官委州議員的楊德利今日在青團運沙巴分會主辦的講座上表示,沙巴州40%可索回淨稅收是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MA63)闡明的沙巴權益,並被列入聯邦憲法。

“聯邦憲法第112C及112D條款闡明沙巴享有40%可索回淨稅收,聯邦政府有責任履行憲法義務,歸還沙巴40%可索回淨稅收。”

“聯邦政府在最近公佈的2024年國家財政預算案中,把沙巴特別撥款提高至3億令吉,並非是沙巴索取40%可索回淨稅收的替代方案。”

“沙巴特別撥款增加只是臨時措施,沙巴州政府依然擁有索取40%可索回淨稅收的權力。”

楊德利(站者)在青團運沙巴分會主辦的MA63講座上,講述沙巴MA63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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