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7日讯)青年在餐馆的禁烟区吸烟,接到250令吉罚单却逾期不还,结果被推事庭判处2500令吉罚款,或入狱两个月。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28岁的被告张伟国(译音)昨天在推事洛弗里娜塔莎面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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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张伟国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3时25分,在亿达广场的一家餐馆禁烟区内吸烟,抵触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1)(d)条文,并可在同一条例第11(3)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未有代表律师的张伟国要求推事降低罚款。不过,代表卫生部的检控官阿妮拉阿末促请推事施以适当的刑罚,因为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民众免受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
阿妮拉表示,张伟国原本可在罚单所规定的时间内缴清250令吉罚款,但他却逾期不还,才因此被提控上庭。推事考量后遂作出以上判决。
于2020年落实的食肆禁烟令,规定餐馆、餐厅、美食中心、食物档口、流动餐车、船上和火车内的餐饮部的3公尺范围内被列为禁烟区,业者也必须确保在明显的地方张贴禁烟告示牌,并采取措施确保无人抽烟,包括不提供烟灰缸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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