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6日讯)一名试图从菲律宾走私4200颗海龟蛋入境山打根的外籍男子,遭地庭判处监禁12个月及罚款10万令吉。
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2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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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打根地庭法官诺哈菲扎沙林昨天对持有难民证(IMM13)的57岁被告阿都纳西尔拉萨,作出了上述判决,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法官还谕令,被告刑满后,将交由移民局进一步处理。
根据案情,8月21日晚上9时45分,两艘水警巡逻艇在山打根海域展开“澎湃之牙行动”(Op Taring Gelora)时,于东部巴岗海域发现一艘在公海上航行的小船。
水警靠近这艘前往山打根的小船,并喝令舵手停船,但后者无视他们的命令,试图逃跑。
然而,水警成功拦截小船,并逮捕了舵手,也就是被告。水警在船上发现14个塑料袋,内含4200颗海龟蛋,因此相信被告试图从邻国走私海龟蛋到山打根。
被告抵触了1997年野生动物法令第41(1)条文。该条文阐明,一旦罪成,可被判处5万令吉至25万令吉的罚款,以及1年至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林思存(译音)提控,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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