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閩20日訊)一名警官和一名警員因涉嫌收取接近4000令吉,作為不向涉及毒品案嫌犯採取行動的賄金,結果於週六(19日)被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逮捕。
據消息人士透露,兩名嫌犯是於當天下午約3時在納閩反貪會辦事處錄取口供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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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出,據信在肅毒單位工作的該名警官和警員兩次通過現金存款機收取了總計3000令吉的賄金,其餘950令吉則通過幾筆網上銀行轉賬交易收取。
消息還指出,有關交易是於去年9月至今年3月期間進行。
與此同時,納閩反貪會總監拿督羅比希姆證實了此項逮捕行動。
他透露,此案正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進行調查。
另外,2名嫌犯於今日被帶到納閩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5天,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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