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9日訊)3名公司業主在特別審理貪汙案法庭上被控偽造文件,企圖獲取總值110萬令吉的政府維修工程合約。
3名被告為2男1女,兩名男子皆為法佳馬里奧工程公司的業主,他們是拉哈馬阿都哈林(45歲)和諾曼嘉米爾(42歲);女被告則是拉勿達企業東主朱哈妮法慕沙(36歲),他們面對一共30項指控,惟皆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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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控,這3名被告被控在2020年4月至7月期間,使用偽造文件,包括銀行文件和證書,以參與競標鬥湖地區3所學校的維修項目。拉哈馬面對15項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的指控;諾曼則面臨9項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並與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同讀;朱哈妮法面對6項教唆指控,並與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文件)同讀。

法官賈森朱加允許每名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他們交出國際護照,以及每兩個月向反貪會報道,並且不得接近控方證人。
法官將案件管理的日期定在9月12日。反貪會主控官為努魯依扎蒂和諾山沙哈隆;3名被告則無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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