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4日訊)沙巴副首長拿督傑菲裡吉丁岸今日表示,沙巴有望12個月內與聯邦政府就40%淨稅收課題達成決議,沒有必要再為40%淨稅收制定新的公式。
他指出,現有聯邦憲法已闡明落實40%淨稅收的機制,比如第112D、112C與112C(6)條文,以及政府間委員會報告第24段,足以解決40%淨稅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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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聯邦財政部及大馬內陸稅收局等聯邦機構有必要提供計算40%淨稅收所需的數據,供相關單位進行計算。
“(落實)框架已存在,我們只需要計算及合適的數據。”
傑菲裡也是1963年建國契約(MA63)技術委員會的沙巴州政府代表,他今日在文告中也建議砂拉越州政府可採用與沙巴相同的計算公式,確保一致性及加快解決過程。
針對40%淨稅收落實進展,傑菲裡指出,由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主持的MA63技委會日前已議決要在12個月內完成沙巴州政府40%淨稅收課題。
他說,解決這個在過去58年懸而未決的問題對於確保沙巴獲得應有權益是至關重要,首相拿督斯里安華領導的聯邦政府已承諾會兌現沙巴在聯邦憲法下賦予的權益。
傑菲裡也強調,聯邦政府給予的3億令吉臨時特別撥款雖然數額大且是積極前進的一步,但仍屬權宜之計,沙巴的最終目標是實現40%淨稅收。
他表示,州政府接受聯邦政府的3億令吉臨時特別撥款不應被視為是沙巴放棄40%淨稅收權益,相反,州內朝野應與州及聯邦政府合作,確保40%淨稅收能在既定的時間內解決。
“反對黨指控沙盟導致沙巴失去40%淨稅收權益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
他補充,只有在沙巴能獲得應有的權益及收入,保護沙巴州的自主權不受影響及繼續推動沙巴發展,才是真正符合沙巴人民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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