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9日訊)沙巴北部古打毛律一所國中3名學生因英語老師無故缺課長達數月之久,憤而起訴老師、教育部、大馬政府等5造,被法庭宣判勝訴,3名學生各獲得5萬令吉賠償。
這起訴訟是由陶古西國中(SMK Taun Gusi)的3名畢業生提起,他們是露西亞莎達琳、諾娜塔莎阿麗莎哈瑪裡,及凱文娜安雅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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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於2020年12月7日入稟法庭,列英文教師莫哈末再納佔蘭為首答辯人,時任校長蘇益哈納比為次答辯人,教育部總監、教育部長和大馬政府為第三至第五答辯人。
英文教師缺課7個月
根據訴狀,首答辯人(英文教師)於2017年連續7個月沒進課室教書,儘管其他答辯人已得知此事,卻未曾採取合理措施,因此3名起訴人入稟法庭,尋求裁定答辯人違反教育法令的法定職責,即未能確保原告們在2017年期間學習英語,以及未能按照教育法令規定為原告的考試作準備。
3名起訴人還尋求法庭裁定答辯人的行為已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也尋求法庭裁定答辯人違反了原告們在聯邦憲法第5條與第12條文下享有的教育權利,併為他們的損失尋求合適的示範性、一般性和加重性損害賠償。
3名起訴人代表律師為史扎裡赫查阿斯里;答辯方的代表律師則是高級聯邦律師莫哈末哈菲茲阿都哈林,及聯邦律師法茲魯法爾迪安沙阿都卡迪。
法官:原告主張合理
案件經過兩年多審理後,高庭法官沈大衛綜合考慮所有證據和雙方陳述後,於星期二作出標竿性判結;法官認為原告舉證的“可能性較高”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原告提供的證據足以在概率上證明其主張的合理性,因此判決原告勝訴。
法官諭令所有答辯人必須共同承擔3名原告的賠償金額,即每名原告的名義損害賠償為3萬令吉;每名原告的加重損害賠償為2萬令吉。3名原告獲得的總賠償額為15萬令吉(未含利息)。
除了賠償金額外,答辯人還需支付5%的利息,從今天開始算起,直到全部賠償金完全支付為止。
警示校方關注教師表現
3名學生狀告英文教師失職的訴訟案在亞庇高庭獲得勝訴,她們希望這個標杆性裁決能成為所有教師的警示,並鼓勵更多學生在權益受侵犯時,勇敢發聲。
3名學生非常感謝代表律師史扎裡赫查阿斯里的支持,並希望校方能嚴謹看待教師的表現,不能輕視學生的訴求。
露西亞莎和凱文娜今日受訪時,皆表示這場自2017年開始的鬥爭,經過漫長等待與奮鬥,正義最終得以伸張,希望她們的勝訴能鼓勵更多學生在權益受到侵犯時,勇敢發聲。
提高對學生權益重視
凱文娜也表示,這名教師的失職導致當時許多學生的英語水平低落,因此這次高庭公平的裁決,勢必提高校方和教師對學生權益的重視。
諾娜塔莎則表示,她們3人在這場鬥爭經歷了起起落落,所幸在家人、非政府組織、媒體和律師的支持下,闖過一個又一個的難關;她們的耐心和決心也最終獲得回報。
“高庭的判決使我更加堅強,也成為我們追求更美好未來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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