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篤16日訊)民興黨最高理事阿斯化勸請沙巴民意黨宣傳主任拿督尼佔狄丁岸,在替沙巴首長拿督斯里哈芝芝諾回應沙巴特別撥款課題之前,先搞清楚臨時付款(interim payment)和憲報命令(gazetted order)的區別。
也是東谷區州議員的阿斯化今日在文告指出,民興黨執政沙巴時,收到聯邦特別撥款的5340萬令吉,是屬於臨時付款;而現今以民意黨為首的州政府,收到的1億2560萬令吉特別撥款,則是聯邦政府與沙巴就《聯邦憲法》第112D條文檢討年度撥款達成共識並憲報頒佈後而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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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興針對的是40%淨稅收
阿斯化奉勸尼佔搞清楚上述兩者區別之餘,也別試圖混淆視聽或轉移重點,因為民興黨針對的課題,是40%淨稅收,而非特別撥款。
阿斯化也提醒尼佔看清楚《聯邦憲法》,因為憲法第112C(1)(a)條文“特別撥款”欄目下附表10第IV部分,已清楚闡明聯邦須歸還沙巴40%淨稅收。
阿斯化說,若是根據40%淨稅收的計算方程式,沙巴去年稅收60多億令吉,沙巴可從聯邦收回至少20億令吉稅收,這筆資金可讓沙巴逐步擺脫貧困窘境。
根據時任財長林冠英於2019年10月公佈的《2020年財政預算案》,沙巴特別撥款自1969年以來沒有經過檢討且維持每年2670萬令吉,因此希盟政府執政後第一步,就是調高沙巴特別撥款至5340萬令吉,並在5年內提高至1億零680萬令吉。
希盟倒臺後,國盟執政期間,聯邦政府與沙巴就《聯邦憲法》第112D條文檢討年度撥款達成共識,聯邦給予沙巴的特別撥款增加4.7倍,即1億2560萬令吉,並憲報頒佈。
但民興黨主席兼沙巴前首長拿督斯里沙菲益批評州政府同意接納聯邦政府提出的特別撥款計算方程式,等同放棄沙巴爭取40%淨稅收的權益。他說,他擔任首長期間只同意增加特別撥款數額,但不同意聯邦提出的計算方程式。
不過,哈芝芝回應此爭議點時指出,憲報頒佈增加沙巴特別撥款數額,並不影響州政府繼續就1963年大馬協議,向聯邦政府爭取歸還沙巴40%淨稅收的事項。哈芝芝也說,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已答應考慮歸還沙巴40%淨稅收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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