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2日訊)沙巴州政府將在明年1月3日舉行特別州會,尋求通過3項與電力供應及再生能源有關的法案,為沙巴州政府接管沙巴電力供應的監管權鋪路。
沙巴首長拿督哈芝芝諾今日表示,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原則上同意讓沙巴州在2024年1月1日起,接管州內電力供應監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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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州及聯邦政府間的協調與合作是至關重要,才能確保電供監管權移交能依據時間表落實,以及解決雙方在相關課題的所有問題,包括法律程序問題。
“我們需要州及聯邦政府所有相關部門的同意及共識,才能保證移交過程能順利完成,特別是在其合法性,以及確保沙巴電供營運出現的中斷問題。”
哈芝芝今日在沙巴州行政中心與聯邦天然資源、環境及氣候變化部長聶納茲米共同主持電力供應監管權移交予沙巴州政府的指導委員會會議後,在文告中這么表示。
哈芝芝指出,在電供監管權移交程序上,州政府需要聯邦內閣同意援引聯邦憲法第95C條款進行憲報頒佈,撤銷在沙巴州落實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2011年可再生能源法令及2011年可持續能源發展機構法令這3項法令。
“在聯邦內閣同意此事後,需再交由國家元首尋求御準,然後才能以議會事項的方式提交至國會下議院進行辯論有關撤銷的法案。”
至於在州政府方面,他說,州政府會在明年1月3日舉行的特別州會中,提呈電力供應法案及可再生能源法案,以及在2023年沙巴能源委員會法令納入監管電供及可再生能源的功能的修正法案。
此外,哈芝芝稍後也與聶納茲米共同主持沙巴電力供應及電費策劃與落實委員會(JPPPET)會議,並在會議中批准2023-2027年沙巴發電發展藍圖。
沙巴能源委員會(ECoS)在會議中指出,沙巴發電發展藍圖旨在為沙巴目前所面對的嚴重發電能力提供立即解決問題的短期方案。
哈芝芝指出,基於聯邦政府會把沙巴電供監管及控制權移交予沙巴州政府,因而聯邦政府應繼續提升沙巴州內的發電能力,才能確保沙巴發電發展藍圖下計劃的項目能按時完成。
他說,這些措施包括儘快增加在沙巴東海岸的發電,在9月前把沙巴州的電力儲備量恢復到至少有30%的冗餘,既能立即解決沙巴發電能力,也能顯示州與聯邦政府能全力配合解決問題。
“會議中也決定利用現有的天然氣供應及其他額外的發電項目,增加沙巴東海岸的發電量,州政府計劃在2026年前在東海岸把大型太陽能發電量增至100兆瓦。”
哈芝芝表示,州政府考慮到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潛能,會通過沙巴能源委員會研究水力發電的潛能,也會在今年起制定沙巴水電發展藍圖。
他也重申,州政府在上次的JPPPET會議中已提出建立南部鏈接輸送網絡(TPSL)的立場,TPSL必須興建,聯邦政府也必須通過撥款提供建設資金。
“這是攸關公眾利益的基礎設施,必須在2028年之前完成,以便2個新的水力發電廠能通過相關網絡把電供輸送予用戶,也能提高沙巴供電網絡的彈性及供電予高電力用戶。”
他說,沙巴能源也會準備2040沙巴能源路線圖及藍圖(SE-RAMP 2040),涵蓋平衡州內電供需求的措施及策略,確保沙巴能源安全、可負擔及對環境可永續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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