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7日訊)消費者受促在購買電器前,應確保產品附有ST-SIRIM標籤和能效等級標識認證,避免買到劣質產品。
大馬能源委員會(Suruhanjaya Tenaga)今日突擊檢查加拉文星某購物商場的11個電器商,便發現其中10個商家竟售賣未經批准,及沒貼有 ST-SIRIM安全標籤和能效等級的電器,隨即向違規商家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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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能源委會執法與區域行動組總監莫哈末扎古安向媒體指出,有關商家牴觸了1994年電器條規第 97、98、101A 和 109A 條文。
他強調,這項行動獲沙巴能源委員會(ECoS)配合,目的是確保市場上所售賣的電器得以安全使用,同時鼓勵消費者選購受認證的省電電器,以達到真正的高效用電。
“根據1994年電器條規,電器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確保電器在銷售前通過能源性能標準測試、最低能源性能標準和能效等級,並取得核准證書(CoA)。產品推出市場後,還必須貼上安全標籤和能效標識。”
34種電器強制認證
莫哈末扎古安說,目前為止,受大馬能源委會強制認證的電器種類只有34種,其中9種電器,即空調、電風扇、冰箱、電視機、電燈、洗衣機、微波爐、電飯鍋和冰箱,必須符合最低能源效率標準。
他指出,凡進口、製造或銷售任何會帶來生命危險或造成財物損失的電器,均牴觸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第37(1)條文。一旦罪成,將面臨最高10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他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不符合能源委員會安全規定的電器,如沒有ST-SIRIM標籤認證,可通過eAduan ST系統、致電到03-8870 88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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