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5日訊)沙巴州水務局前總監莫哈末達希爾被指於2004年至2015年間,每年向一家公司收取135萬令吉獻金,作為批准承包工程的條件。
根據《婆羅洲郵報》,現年69歲的黃國偉(譯音)在亞庇地庭就沙巴水門案作供時指出,被告自達希爾於2003年擔任沙巴水務局總監後,翌年開始,他便每年向達希爾提供獻金,作為其公司取得承包合約的“謝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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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估計收1620萬
黃國偉指出,他每年分3次提供獻金,每次45萬令吉,一年合計135萬令吉,因此2004年至2015年間,他估計給了達希爾1620萬令吉獻金;而他本身也從這些工程中獲得約1200萬令吉的淨利潤。
“若不給錢,我很可能無法從該局(沙巴州水務局)拿到任何工程。”
“我會提早一天通知他,我們一般約在度假村的高爾夫球場,我會上他的車,並把裝在塑料袋的錢放在腳墊上。”
“若我倆有時間,我們會花大約20分鐘來杯咖啡,但我們從來不討論獻金的事,主要是閒聊。”
曾轟動全國的沙巴水門案,58歲的被告達希爾及其妻子,以及沙巴水務局前副總監林南平(譯音),66歲,於2016年被揭發涉嫌受賄,並面對30多項控狀,包括總額6148萬令吉現款及銀行存款、非法途徑獲得奢侈品及非法挪用發展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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