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3日訊)7名本地男子包括2名軍警涉及販毒被捕,今日被警方押送至推事庭面控。
審理推事朱伊米沒有記錄7名被告是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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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軍警被告是軍人利查蘭裡(34歲)及普通行動部隊隊員莫哈末海魯卡茲(36歲)。
其餘被告5人是阿扎蘭哈山努丁(34歲)、拉迪艾特馬(34歲)、再尼帕樂西(59歲)、莫哈末拉希迪卡密斯(30歲)和莫哈末努赫克阿末(29歲)。
5名被告一起被控於今年3月20日凌晨2時,在麗雅高原山莊第19巷交易103.4克冰毒。
而2名軍警被告被控於同月21日零時30分,在一間酒店的小巷交易1177.5克冰毒。
全部被告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判刑,以及同讀於刑事法典第34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以死刑或終身監禁及至少15鞭笞。
案件檢控官為傑菲裡卡迪順助理警監,7名被告均無律師代表。
同時,除了2名軍警外,5名被告也被控吸毒,觸犯相同法令第15(1)(a)條文。
基於控方需時提交化學檢驗報告,朱伊米擇定5月10日和16日再過堂。
沙巴警察總部和鬥湖警方是在一項聯手部署行動中,分別將7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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