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27日訊)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建議,為了解決沙巴的無國籍孩童問題,沙巴政府可以委派代表與聯邦內政部秘書長或國民登記局總監等級的高官,專門處理沙巴申請臨時身份證件的審批。
黃勇斌補充,沙巴的非公民人數必須有本身的數據庫,而不應被納入在全國非公民(Bukan Warga Negara)統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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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斌今日發佈新聞時表示,享有醫療和教育是基本人權,任何人包括無國籍孩童,都不應該被剝奪這些權利。
他指出,在新學年開學期間,他協助一名無國籍兒童的小學畢業生,登記進入中學,但卻沒有中學願意接收,校方給予的解釋是聯邦教育部的指示,至今為止,沒有大馬身份的孩童,只能允許完成小學階段。
“其實,造成無國籍孩童的原因有幾項,包括父母沒有註冊結婚,未協助孩子註冊出生證等,然而孩子是無辜的,由於家長的疏忽而牽連孩子的前途。”
黃勇斌表示,國民登記局對於無國籍兒童申請身份課題,一直未有正視及推行建設性方案,使得這些不幸人士,因為缺乏謀生能力變成社會問題,假如沙巴政府不正視解決這項問題,其惡性循環將不停上演。
他說,根據聯邦內政部的數據,該部接收到大馬公民權的申請有5萬3483份,其中2萬 1045份正在處理中。
黃勇斌促請新聯邦政府重視此問題,擯棄前朝政府處理公民權申請程序的慣例,有必要簡化繁文縟節的程序,否則這些申請永遠是堆積如山,有很多人從幼年時已申請,至今已經二、三十歲的成年人仍然未領到公民權。
黃勇斌說,同樣是面對非公民問題的砂拉越政府,卻做出了積極措施並主動接洽聯邦政府,使用其移民權限,為符合條件的21歲以下無國際孩童發放臨時證件,協助他們獲得教育與醫療福利,這是沙巴政府需向砂拉越政府學習的榜樣。
根據我國聯邦憲法第15A條文,授予大馬公民權身份的權力屬於聯邦政府,但砂拉越內閣已決定在其權力範圍內,發放臨時證件予這群不幸人士。
上述申請,由聯邦憲法第15A 條文下的砂公民特別委員負責及審查,以便無國籍申請者能獲得臨時證件,協助他們享有砂教育及衛生實施便利,但絕非是公民身份。
“砂拉越政府的積極令人鼓舞,砂政府能簽發臨時證件,為何沙巴政府卻做不到?沙巴政府是否有解決這項課題的計劃?”
較早前,團結政府的內政部長賽夫丁表示,有關探討及解決砂拉越非法移民的特別委員會,其工作已進入到了最後階段。
黃勇斌對沙巴政府的被動及消極感到失望,他認為,政府對棘手問題不可坐以待斃,而是要勇敢面對。
“砂拉越已為我們樹立良好榜樣,我們必須向聯邦內政部爭取設立特委會,以便這項困擾沙巴數十年的夢魘能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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