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25日訊)養狗人士注意!飼主需確保狗只不胡亂咬人,否則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山打根市 議會今日轉發由沙巴獸醫局發佈的公函指出,根據2015年州動物法令第48條文,家犬若咬人,獸醫局有權要求飼主帶狗前往檢查以及在合理的情況下扣留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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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寫明,若飼主不配合獸醫局的行動,獸醫局或警方將立即把狗送往隔離中心;飼主也將面對法律行動對付。若證實有罪,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採取上述行動主要為避免狂犬病(俗稱:瘋狗症)傳染。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傳染病。一般民眾若被狗咬傷、抓傷或被狗用口水舔人類皮膚上的傷口,即有可能感染上述疾病。
山打根市議會在專頁轉發上述文告,相信是與根區多地頻傳野狗或家犬追人事件有關,貼文也引起網民在留言區“大吐苦水”。
大多網民列明各地出現野狗的情況,並要求市議會採取行動抓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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