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7日訊)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官員涉嫌向船主收賄,今日在亞庇地庭面控時當場認罪,被判罰5000令吉。
被告為30歲的查祖阿都拉,他今日在專審貪汙案件的亞庇貪汙特別法庭面對一項交替控罪時,表明當場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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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在2021年3月17日晚上7時30分在亞庇Alamesra一帶,向一名船主收取1500令吉賄金,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職員不得接受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地庭法官傑森祖佳在被告表明認罪後,判處被告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6個月取代。
控方代表為反貪會官員諾善沙倫,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同時在聞判後已繳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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