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9日訊)民興黨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今日表明,他無意把沙巴首長合法性問題帶入法庭解決,一切仍需交由州元首敦朱哈依據州憲法進行判斷。
沙菲益指出,之前法庭也曾宣判他是合法首長,甚至他在州議會進行信任動議也獲得通過,但最終依然因州議員被收買而被逼解散州會,在州選中失去州政權。
ADVERTISEMENT
“沒有這個(帶入法庭)的必要……現在問題不在於(支持的)人數或法定聲明,而是遵守沙巴州憲法的必要性。”
沙菲益今日在私邸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民興黨會否把質疑哈芝芝作為首長合法性案件入稟法庭,需求法庭判決時,向記者這么表示。
沙菲益也重申,依據沙巴州憲法第6(3)條文及與之同讀的第6(7)條文,說明首長必須是在大選中贏得多數州席政黨的黨魁,同時也必須是州議員且獲得州議會多數支持。
他說,依據相關條文,哈芝芝在宣佈退出沙巴土團黨後,理應只需繼續擔任首長的資格,州政府也因哈芝芝在州憲法下失去擔任首長的合法性而宣告倒臺。
首長豈能沒有政黨?
“若依據州憲法,哪裡有可能首長是沒有政黨的?我還在找他是屬於哪個政黨,可能下週他就有政黨了。”
沙菲益也駁斥沙盟領袖指相關條款只適用於選舉後的說辭,強調州憲法應該是無時無刻都適用,況且沙盟是在大選後才成立,在大選時勝選的是國盟、國陣及沙巴團結黨組成的聯盟,不是沙盟。
他質疑,若按照哈芝芝及馬西迪為首的沙盟領袖堅稱沙盟是合法政黨的說辭,那豈不是代表沙盟其他成員黨的領袖均參與兩個政黨,違反社團註冊法令?
沙菲益說,儘管沙巴還未落實反跳槽法,但既然聯邦階層已落實,沙巴應當遵守相關精神,不應跳槽,而非為一己私慾而罔顧州憲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