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7日訊)民興黨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今天表示,沙巴州憲法第6(3)及6(7)條款闡明,首長必須是黨主席,已無黨籍的哈芝芝依然擔任首長明顯已屬於違憲,沙巴州元首需要儘快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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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首長無黨籍是史無前例的,民興黨純粹是以尊重州憲法出發,不關民興黨是否擁有足夠多數議席領導政府。【點看視頻】
“交由州元首決定,不是我們民興黨決定,這是州憲法,法律的問題,不是因為我們而引起。”
“當哈芝芝退出土團黨,我們不清楚他加入那個政黨,這會引起混淆。”
“哈芝芝說他會成立新的政黨,那他現在就不但只不再是一黨主席甚至是一個無黨籍的人。”【點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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