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南21日訊)丹南推事庭今日駁回Ebit Lew代表律師要求向媒體頒佈“封口令”(gag order),禁止媒體報導在法庭用作呈堂證據的敏感言論及陳述的要求。
丹南法庭推事諾艾斯拉夫指出,Ebit Lew的案件是在公開法庭進行審訊,媒體有權報導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發表的任何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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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被告代表律師已表明會把控方反對向媒體實施“封口令”的意見帶入高庭進行檢討,推事庭將不會受理被告律師提出要對媒體頒佈“封口令”的要求。
華裔傳教士Ebit Lew被控性騷擾案件今日續審,被告代表律師藍星以媒體選擇性報導在法庭展示的證據,特別是敏感和聳人聽聞的陳述,因而向推事庭提出向媒體頒佈“封口令”的的要求。
控方代表隨後反對藍星提出的這項要求。
藍星稍後表示,由於控方反對他們所申請的“封口令”,他們會把此事帶入高庭申請進行復檢。
他也指出,他們希望控方在辯方對申訴人進行交叉盤問時,同樣也不會對他們向申訴人所提出的提問而作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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