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民主和谐党亚庇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廖吉祥强烈建议州政府修改法律解决烂尾楼问题,包括规定新房产项目须完工后才能发售,进一步保障本地购屋者利益。
他指出,单单是亚庇一带就有四五项房产,尤其是公寓项目被搁置多年或完工期一再延后,造成买主在没有入伙证之下有屋不能住,也无法转售却要继续摊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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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沙巴城市发展机构(SUDC)发展的元明酒店及公寓项目为例,经过业主包括他本人18个月来的抗争,并在亚庇国会议员陈泓缣及和谐党副主席拿督骆意荣协助下,总算晋入90%解决阶段。
SUDC拖欠近千万租金
“最新消息是州财政部常务秘书告之首席部长已批准贷款给SUDC偿还拖欠业主超过33个月的近千万租金,但还不见行动。”
他促请财政部加速批放贷款给SUDC,同时他也力促SUDC在本月内把钥匙交还给业主,以便业主可以展开安装水电表等装修工作。
他说,在疫后旅遊业重新激活的情况下,作为客房招租的元明公寓单位将会非常抢手,业主们必须与时间竞赛进行装修。
多个公寓废置逾十年
廖吉祥说,废置十年之久的Pacific City、1Sulaman、One Jesselton等公寓单位也是众多烂尾楼项目之例。
“这种现象说明现有的州房屋发展法令的管制仍有漏洞,即使发展商被规定上缴保证金,也无法解决很多项目在施工半途出问题。”
“州政府有必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条款,首长拿督哈芝芝曾经担任地方政府及房屋部长超过10年,解决烂尾项目应该相当有经验。”
强制楼房建完才发售
廖吉祥以中国在90年代强制规定楼房项目须建完才能发售,彻底解决烂尾楼氾滥成灾的问题为例,建议州政府不妨仿傚。
“如果问题不解决,购屋者将会对新楼房项目失去信心,宁愿买二手房更加有保障。”
州地政及房屋部长拿督马西迪在上个月州议会会议上表示,州政府将修正1978年沙巴房屋发展法令(管制与执照),解决烂尾项目问题以进一步保障购屋者利益。他说,一旦研究工作完成,该部门将在来届州议会提呈修正法案。
西马的2012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修正法令引入新规定,凡是房屋发展工程烂尾可视为触犯刑事罪,发展商可被罚款25万令吉至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又或两者兼施。然而,沙巴的法令并无此规定,不能警惕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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