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2日訊)丹南國席獨立候選人裡端安魯賓在競選期內宣佈加入沙巴民主和諧黨,沙巴司法界認為,一旦裡端安在19日中選為丹南國會議員,或會觸發反跳槽法令。
反跳槽法出現爭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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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認同,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的裡端安在競選期時加入政黨,導致反跳槽法的條款詮釋方面出現可爭議的空間。
裡端安在大選前辭去土團黨丹南青年團團長及黨職,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丹南國席,不過他在昨日宣佈加入沙巴民主和諧黨。
和諧黨主席為拿督彼得安東尼在提名日當天因提名被拒,無緣上陣丹南國席,他在接受裡端安的提名錶格時,表明該黨會全力為裡端安助選。
中選前跳槽存“灰色地帶”
兩名受訪的律師拿督東姑弗及尼爾森安甘認同,反跳槽法中沒有清楚闡明能否在中選前加入其他政黨,以及相關行為是否等同於跳槽,以致存有“灰色地帶”。
他們指出,若裡端安以獨立候選人身份中選,他只能保持獨立國會議員身份,一旦加入政黨則會觸犯反跳槽法。
“這是一個新的事件,也有解釋的空間,因為加入政黨的時機剛好卡在爭議點。”
東姑弗指出,依據反跳槽法,若在某個政黨旗幟下中選,之後再更換其他政黨,才會被視為觸犯反跳槽法,就算獨立候選人也是如此。
他說,裡端安的情況屬在提名後,成為候選人,並在投票日前加入另一個政黨,不是在中選後,因而不應被視為違反反跳槽法。
中選仍是獨立國議員
不過東姑弗指出,裡端安是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因而他在中選後,依據法令也將被視為是獨立國會議員,不能被視為是政黨黨員。
尼爾森安甘則表示,裡端安不能成為相關政黨的活躍黨員或領袖,否則他將不能被視為是獨立候選人。
他說,裡端安若以獨立候選人身份中選,他不能在任何政黨擔任活躍黨員或領袖,充其量只能以“支持”相關政黨的政策的方式,作為親政黨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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