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3日讯)3名年介8个月大至11岁6个月的男婴、男女童在不同地点遭父母狠心抛弃,山打根福利服务部门服务局(JPKA)目前急寻男女童的其他家人或亲属下落。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上述3个孩童分别是女童诺莱茵(1岁3个月)、男童莫哈末伊尔班(11岁6个月),以及1名目前仅8个月大的男婴(身份暂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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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告,女童诺莱茵是去年7月18日出生。根据报案人山利亚迪三苏在9月6日投案的报案书指出,报案人是在女童仅3个月大时,就从女童生母玛丽祖宁手中接过照顾。
报案人指出,当时玛丽祖宁以寻工为由,在12哩甘榜爪哇2村住屋将当时仅3个月大的诺莱茵交托给他。后来,玛丽祖宁从此失去音讯,至今仍联络不上。
另一方面,男童莫哈末伊尔班是在2011年,在仅8个月大时被生母薇尔玛威尔逊交托了给一位名为亚巴都慕浓(55岁)男子,地点是亚巴都位于里拉路石咀(Tanah Merah)的住家,此后再无音讯。
从2011年起担任该男童监护人的亚巴都在今年10月17日报警。亚巴都向警方指出,男童父母皆不在沙巴居住。
此外,当局目前也正寻找一名目前仅8个月大,身份不详的男童家人或近亲。该男童是在3个月大时就被一名30多岁男人遗弃。
当局透露,该男子于今年4月29日下午4时,在京那巴当岸的实果2区镇一家商店购买商品时,要求在场一位名为努尔慕米宁的民众暂照顾他手中男婴,过后再没出现。
努尔慕米宁在翌日在回到上述地点寻找该名男子,无奈无人认识。后来,努尔慕米宁在福利服务部门服务局指示下,于今年5月5日向警方报案。
文告除了要求3名孩童家人或亲属尽快出面协助调查之外,也阐明当局目前正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17(1)(d)条文(父母或监护人忽视或不愿意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照顾、食物、衣物和住所)(2016年修正),对上述3宗案件采取调查行动。
若民众有上述男婴、男女童家人或近亲消息,可联系福利服务部门服务局(089-668494、089-667821)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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