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1日讯)沙巴进步党相信只要纠正内政部长及官员对“沙巴身份证”(Sabah IC)等同公民权的错误理解,政府会同意发出“沙巴身份证”。
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再三强调,“沙巴身份证”是给马来西亚的沙巴人,包括在沙巴长住下来的外州人。
ADVERTISEMENT
“长期居留沙巴的西马和砂拉越人已有资格持有序号H的沙巴身份证,变成来自西马或砂拉越的沙巴人,不再是西马人或砂拉越人。”
“我认为只要纠正思维上的误区,Sabah IC是会实现的。因为它符合国家宪法、符合大马移民法令,只是目前州政府的官员包括部长乃至于联邦内政部长,以为Sabah IC是给大马公民权。”
“沙巴州政府不可以发出沙巴身份证给外国人,外国人必须先向大马政府申请大马公民权,再以公民身份申请沙巴身份证,要不要给是沙巴政府的权力。”
先草拟沙身份证法令
杨德利表示,州内阁和内政部基本上没有反对发出沙巴身份证,目前要做的事是先草拟沙巴身份证法令(Sabah Ic Enactment),以便可以成立相关部门发出沙巴身份证。
“草案已经拟好给州政府,但州政府还没有坚决同意去执行,所以还没到提呈州议会的阶段,我认为在6个月到9个月内可以完成。”
沙巴进步党多年以来一直推动由沙巴政府发出沙巴身份证,给真正在沙巴出生的大马公民。
也是官委州议员的杨德利于今年7月在州议会动议讨论沙巴身份证计划被拒,之后他和首长哈芝芝商议,向首长署内政事务办事处提呈由该党律师拟订的2022年沙巴身份证法令草本。
他说,大马卡上的编号-12-是沙巴州的代号,只有在沙巴出生才能拥有编号12的大马卡。然而,在Projek IC时期,不在沙巴出者的外来者也拥有编号12大马卡,反映沙巴人的大马卡信誉已荡然无存。
“根据国家宪法、1963年建国契约和大马移民法令,沙巴、砂拉越和西马半岛属于3个不同的移民区(Imigration zone),联邦政府在宪法和法律上没有权力发出编号12大马卡给不在沙巴出生的外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