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日訊)土團黨總秘書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今日指出,首相向最高元首建議解散國會之前,必須先尋求內閣的意見。
”聯邦憲法闡明,首相必須先和內閣商討後,才可進諫最高元首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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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會是否解散,最高元首擁有酌情權。”
也是內政部長的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今日出席配合沙巴區“我們為國家”(Kita Demi Negara)活動而舉行的“內政部長”交流會後,在新聞發佈會上針對巫統最高理事會的決議作出回應。
巫統最高理事會日前決議國會須在近期解散,在今年舉行第15屆全國大選。
韓沙再努丁說:“一些人認為,首相擁有進諫最高元首解散國會的權力,無須知會內閣,但這是以前的情況。”
“以前是國陣做政府,國陣獨大,巫統說了就算,但現在的情況不同,當今政府是由多黨組成,並非國陣獨大,首相建議解散國會還須先尋求聯邦內閣的意見。”
“如果無法獲得大多數內閣部長的支持,首相無權勸告最高元首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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