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3日讯)亚庇地方法庭今日判一名跨性别人士抢劫一名警察300令吉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地庭法官乌姆卡顿宣判被告聂斯马加马(23岁)表罪不成立时说,如果控方不上诉,就需归还被告的保释金。
ADVERTISEMENT
聂斯马是被控在去年6月7日下午2时30分,在亚庇成功卫星市一家餐厅楼上3楼 ,抢劫阿邦鲁迪伍长(45岁),因此触犯刑事法392条文。
触犯这项条文,可被判坐牢14年、罚款及鞭笞。
事发时,鲁迪是隶属亚庇加拉文星警署警员;他现在被调往吉隆坡国际机场警局。
地方法庭今年1月28日开庭研审,控方共传召7名証人上庭供证。
被告的辩护律师拉克比星在陈词时指出,原告鲁迪“不诚实”,因为后者回答辩方律师盘问时,说自己不确定当时报案是不是虚假。
拉克比在陈词时指出,鲁迪与聂斯马通过手机短讯谈天之后,要后者为他“服务” 。
他说,鲁迪在庭上也承认已删除双方的短讯交谈内容。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