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沙巴要闻

|
发布: 9:30am 17/08/2022

炸药

炮鱼

炸药

炮鱼

炮鱼捕100公斤渔获 2渔民监8个月罚5千

(亚庇16日讯)2名渔民因拥有100公斤使用方式捕获的渔获,今日在亚庇地庭各别被判监禁8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

2名被告分别为48岁的佐兴沙纳乌及61岁的马查峇尼,他们今日在亚庇地庭联审面控时,当场认罪。

ADVERTISEMENT

他们被控在8月4日于环滩岛附近,在他们的泵船上搜获及100公斤疑似透过炮鱼方式捕获的渔获,抵触1985年渔业法令第26(1)(c)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年或两者兼施。

地庭法官艾尔希在2名被告认罪后,判处监禁8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2名被告向法官求取宽大处置,指他们两人是家庭支柱,也有多名子女需要照顾;佐兴有4名孩子,马查则有6名子女。

控方代表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副检察官里沙尔菲卡则促请法庭判处威慑性的判决,强调炮鱼是极为严重的罪行。

他也通知法庭,指被扣押的船隻属另一人所有,因而建议法庭把船隻归还予援助。

法庭随后也宣判把船隻归还予原船主,惟在此案中起获的器材则被充公。

基于马查是外籍者,法官也宣判马查在服刑期满后移交予移民局作进一步行动。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