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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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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39am 10/08/2022

野生动物保护法令

动物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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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搜出受保护动物器官 菲男拥野味囚半年

(山打根9日讯)一名菲籍男子非法拥有受保护野生和部位,今日在山打根地庭认罪,被判处监禁6个月。

被告桀斯亚波里纳里奥(49岁、菲律宾籍)因抵触1997年第41(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4)条文下被判刑,今日在地庭法官达玛菲啟里面前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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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刑期是从被捕日,即今年7月2日开始算起,刑期届满后由移民局遣送回国。案件主控官是沙巴野生动物局官员阿都卡林。

根据控状,一支由16人组成的“国家财产保护行动”联合执法队于今年7月2日在东革森林保护区展开行动,在一座油棕园工人宿舍发现1个鹿头、6个鹿器官、4条鹿腿、6块鹿骨。

执法人员是在宿舍客厅的冰箱里搜出上述野味。此外,执法人员在厨房和卧室分别发现挂有一对和半个鹿角,也发现2个分别装有105根和140根豪猪刺的透明盒子。

经搜查,嫌犯身上没有任何有效身份证件及许可证。过后,嫌犯随即因抵触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而被扣查。

地庭法官聆讯后,遂判如上。

桀斯亚波里纳里奥(左)非法拥有受保护动物器官与部位,被判坐牢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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