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19日訊)鬥湖市議會終於將車士打街夜市檔的擺檔時間從下午5時改為傍晚6時,並設置告示牌規定交通工具在傍晚6時後,不準在該處停車或駛入。
由於鬥湖的車輛停泊時間允許至傍晚6時 ,但此前鬥湖市議會卻允許夜市檔在下午5時開始,因此經常發生車主與攤販鬧出不愉快事件,好幾次須由市議會工作人員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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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店主對市議會明文規定擺攤時間表示贊同。
她表示,其店裡曾顧客稍微遲了一點把車子移到其他地點,結果車子四周就被攤檔阻著無法移開。
“顧客要向攤主道歉才肯把攤子移開,好像是我的客戶不對,事實上停車卡有說明可停泊到6時,為什麼市議會批准他們5時擺檔?幸好後來有市議會人員來調解,不然顧客可能要鬧上臉書與新聞。”
她也希望市議會勸誡攤販勿在6時之前擺設裝備,因為很多攤販在4時30分就把各式各樣裝所需器材等置放在狹小的馬路中間分界堤上,不只容易讓車子受損,也阻擋路人。
“市議會設置夜市場無可厚非,但感覺市議會似乎過於偏坦攤販,忽略了車主與當地店主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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