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22日訊)州地方政府及房屋發展部助理部長拿督伊斯寧指出,州政府目前仍在評估山打根是否符合升格為城市的資格。
他說,山打根升格為市的前提是先修訂1961年地方政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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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呈修正案要求升市權
此外,州地政部長兼第二財長拿督馬西迪表示,州政府目前面臨的限制,是山打根升格為市須先得到聯邦政府同意。
他透露,將於週四(24日)在州議會上提呈修正案,以下放權力予州政府,由政府決定一個市鎮是否符合升格為市的資格。
“我們在進行必要的研究工作後,就會對現有的法令條例進行修訂。”
伊斯寧及馬西迪是今日在州議會口頭問答環節,回答丹絨巴拔區州議員拿督潘明豐有關山打根升格為市的提問時,這么表示。
此外,伊斯寧表示,該部門已與山打根市議會就升格為市進行討論,而市議會已為升格為市制定計劃。
“這是為確保山打根升格為市的工作能夠有條不紊落實,並滿足升格為市的條件。”
據悉,副首長拿督斯里邦莫達早前透露,山打根市議會將於今年2月22日升格為市,山打根市議會也將會成為繼亞庇之後,州內第二個市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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