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1日訊)州地政部長兼第二財長拿督馬西迪今日表示,州政府受限於商業合作協議中的保密條款,不能公佈協議所有內容。
馬西迪指出,州政府在去年12月與國油簽署商業合作協議(CCA),協議中已闡明部分內容不允許公佈,州政府必須遵守保密條款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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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商業協議,我們受限於保密條款,不能在事情還未發生前公佈,在發生後自然可以公佈。”
“若允許的話,我很樂意在閉門彙報會中與所有州議員分享,但內容不能外傳,以免影響沙巴的商業權益。”
馬西迪在州議會口頭問答環節中回答有關州政府與國油簽署的商業合作協議事情,回答官委州議員拿督楊德利有關保密條款的保密時效時,這麼表示。
馬西迪也是州政府與國油談判的主要負責人,他解釋,保密條款並非永遠,州政府會隨著事態進展,適時公佈協議詳情,但不能在落實前提前公佈。
他說,州政府不公佈所有事情並非有意隱藏,只是為確保沙巴的權益及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好比如我們若要收購國油子公司的股份,不會在此事還未落實前就公佈,必須在收購後才得以公佈。”
至於史那浪區州議員拿督斯里沙菲益指國油是上市公司,有義務向股東和民眾說明協議內容,馬西迪對此表示認同。
不過他指出,國油雖是上市公司,但依然有他們的商業及合作伙伴,國油依然會在事情發生時才透過證券監督委員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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