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15日訊)鬥湖警方過去3天展開“開車使用手機”取締行動,共開出61張罰單給違規車主。
鬥湖警方交通調查及執法組是從上週六至昨天,在阿拔士路11裡處設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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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湖警區主任嘉斯明胡申指出,為期3天的行動是由早上9時進行至上午11時,警方今次是著重取締開車使用手機的司機。
他透露,警方對付開車使用手機者,也開罰單給其他交通違規行為,包括剎車燈失靈、路稅逾期與非法改裝排氣管等。
嘉斯明表示,開車使用手機無法專心注意道路狀況,成為交通事故肇禍主因,因此有必要提高民眾的道路安全意識。
他也提醒司機要時刻保持安全車距,以降低意外發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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