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2日訊)在今年情人節當天因偷車及飆逃撞警的無業女子,昨日再次於亞庇推事庭過堂及面控時,否認有罪。
現年34歲的瑪蒂尼阿都嘉尼,她昨日在亞庇推事庭面對4項控罪時,表明不認罪。
ADVERTISEMENT
推事樂芙妮娜塔莎擇定4月6日進行案件審前管理,同時也因被告無法繳付保釋金,諭令繼續對其進行收押。
被告在2月曾因與另一名確診冠病囚犯有過密切接觸,在甘拜園拘留所進行隔離,只能透過視頻會議方式在推事前過堂,惟當時沒有記錄認罪。
推事樂芙妮當時允許被告以每項控罪以2000令吉,合計8000令吉保釋金,以及2名本地人擔保下,保外候審。
瑪蒂尼被控於今年2月12日早上8時30分,在亞庇西加麥區偷取一輛貨卡,牴觸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偷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1至7天及罰款。
她所面對的第二項控罪為2月14日早上10時至11時30分之間,在實邦加路魯莽及危險駕駛,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
第三項控罪為在相同地點以武力阻止4名警員執行公務,牴觸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武力妨礙公務);第四項控罪為在當天被捕後,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使用毒品)。
瑪蒂尼駕駛報失貨卡逃亡,被警察追捕十多公里,過程中撞傷警察、撞開路障和擦撞數輛車,最後在警察開槍迫停下被捕。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