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在今年情人节当天因偷车及飙逃撞警的无业女子,昨日再次于亚庇推事庭过堂及面控时,否认有罪。
现年34岁的玛蒂尼阿都嘉尼,她昨日在亚庇推事庭面对4项控罪时,表明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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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乐芙妮娜塔莎择定4月6日进行案件审前管理,同时也因被告无法缴付保释金,谕令继续对其进行收押。
被告在2月曾因与另一名确诊冠病囚犯有过密切接触,在甘拜园拘留所进行隔离,只能透过视频会议方式在推事前过堂,惟当时没有记录认罪。
推事乐芙妮当时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罪以2000令吉,合计8000令吉保释金,以及2名本地人担保下,保外候审。
玛蒂尼被控于今年2月12日早上8时30分,在亚庇西加麦区偷取一辆货卡,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车),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至7天及罚款。
她所面对的第二项控罪为2月14日早上10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实邦加路鲁莽及危险驾驶,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驾驶)。
第三项控罪为在相同地点以武力阻止4名警员执行公务,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武力妨碍公务);第四项控罪为在当天被捕后,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使用毒品)。
玛蒂尼驾驶报失货卡逃亡,被警察追捕十多公里,过程中撞伤警察、撞开路障和擦撞数辆车,最后在警察开枪迫停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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